成大業(yè)若烹小鮮,做大事必重細節(jié),2017年7月6日,我司收到關于第16286865號“大莊村春臺”商標在部分服務上不予注冊決定,案件歷時一年半時間,至此落下帷幕。
我公司在對公告期內的商標監(jiān)控時,發(fā)現由自然人馬海云申請注冊的第16286865號“大莊村春臺”(以下簡稱:被異議商標)商標已初步審定公告。
引證商標一 | 引證商標二 | 被異議商標 | |
商標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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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/服務 | 備辦宴席; 餐館; 餐廳; 飯店; 快餐館; 自助餐館; | 廣告; 替他人推銷; 替他人采購(替其他企業(yè)購買商品或服務); 市場營銷; 商業(yè)管理顧問; 特許經營的商業(yè)管理; 飯店商業(yè)管理; | 備辦宴席; 咖啡館; 自助餐廳; 餐廳; 快餐館; 酒吧服務; 流動飲食供應; 茶館; 養(yǎng)老院; 烹飪設備出租; |
經過我司代理人的專業(yè)分析:
。1)、異議人的“春臺”及“春臺手抓”不僅在先核準注冊,并且異議人是“春臺手抓”第四代傳人,經過20多年的苦心經營及廣泛的使用,在行業(yè)內享有很高的知名度;被異議人申請“大莊村春臺”商標是對異議人“春臺”及“春臺手抓”商標的惡意模仿;
。2)、被異議商標完整的包含了異議商標的漢字,且未形成明顯有別的其他含義;同時與異議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屬于類似服務,并存使用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。
隨即,我公司聯(lián)系異議人針對被異議人申請注冊的被異議商標提出商標異議申請,闡明了我方的觀點。
商標局經審理查明,接受了我方的申請意見,做出對第16286865號“大莊村春臺”商標在部分服務上不予注冊的決定,維護了異議人及相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商標被稱之為是“商品的臉”“無聲的推銷員”等等,但它不只是一個特定的存在,更是一個企業(yè)價值的體現。人們往往最容易忽略的是商標在最初申請時都是一樣,只是在使用的過程中不同的擁有人賦予了它們不同的價值。
商標注冊成功只是一個開始,更重要的是商標的維權,這不僅需要企業(yè)與代理機構的配合,更需要代理機構過硬的專業(yè)知識和對待案件的策略,這里的策略就是從細節(jié)中來到細節(jié)中去。策略的本質是抉擇、權衡和各適其位,所謂“抉擇”和“權衡”就是我們所說的根據每個案件不同所采用不同的研究分析,以便做出最后決定的過程;“各適其位”就是對策略定下來以后的具體上的執(zhí)行過程。二者兼?zhèn),才能為不同的客戶維護合法的權益。